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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管医院的是什么部门
释义
    法律分析:
    医院归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地方的医院分别由地方各级卫生局管理。
    1、卫生行政部门是指各级政府中负责医疗卫生行政工作的部门,比如我们常提到的卫生部和各省、自治区卫生厅、各市县卫生局。
    2、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方面的政策、环境工作,具体的执法、业务工作由下属事业单位等实施,下属事业单位包括负责行政执法的卫生监督局(所),负责传染病、慢性病预防控制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前叫卫生防疫站),负责妇幼卫生的妇幼保健院,还有各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各地医院的上级监管部门是当地的卫生监督管理局。
    卫生局,是地方各级医院的主管部门。下设办公室、医政科、健教所、爱卫会等职能部门,负责地方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管理的政府机关。主管医疗护理质量,医疗纠纷,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爱国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艾滋病防治和新农合基金管理的总协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
    (2)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
    (3)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的;
    (4)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情况上报的;
    (5)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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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