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中国第一部关于科学技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新中国第一部关于科学技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是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而制定的法律。国家鼓励企业开展下列科学技术活动:设立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同其他企业或者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联合建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或者以委托等方式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享有的权利?依法组织或者参加学术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确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方向和项目,自主决定经费使用、机构设置和人员聘用及合理流动等内部管理事务;与其他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联合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获得社会捐赠和资助; 新中国第一部关于科学技术的法律是1993年颁布实施的什么?1993年颁布实施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是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三条 国家保障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自由,鼓励科学探索和技术创新,保护科学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