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乡镇在城市规划区内,可以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处罚,如果乡镇不在城市规划区内,则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处罚。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 第二条 本法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第十一条 国务院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工业、科学技术、建设、农业等有关部门定期发布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国务院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重点行业或者地区的清洁生产指南,指导实施清洁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