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在源头上防止围标现象的发生。 二、改进评标办法。 三、加大监管力度。 四、优化招标环境,扩大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层次和范围。 五、完善招标程序,做好投招标的保密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 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