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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寓为什么不能落户
释义
    1、 产权登记证上为公寓的房子,一般属于商业用地等非住宅类项目,在商业用地盖的房子主要是商用的,而有些开发商为了赚取利润,将公寓包装成商住两种的多功能产品,不过根据相关政策法律规定,商业公寓不具备住宅的 其他 附加功能,通常不能落户也不附带学位。
    2、 不同城市对于公寓的政策也是不同的,深圳南山区买商务公寓,并且公寓属于家庭唯一住房,那么是可以申请学位的;淮北市规定,购买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的家庭,其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可享受和住宅同等的入学条件。公寓是否能够入户入学,大家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3、 公寓虽然总价低,不限购不限贷,但是购买公寓也有其不足。比如说公寓的居住密度大,日照通风条件一般,公摊率普遍在25%-30% 左右 。公寓一般属于商用水电,水电费、物业费等生活成本比较高。
    4、 除此之外,公寓的首付比例、贷款利率高,贷款期限短,购房者的资金压力会比较大;而且和住宅相比,公寓的升值慢,其税费相对较高,需要缴纳全额契税、5.5%的增值税,增值部分30%-60%的土地增值税等等。因此我们购买公寓需要谨慎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二百一十三条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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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5: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