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侦查措施实施的原则如下: 1、迅速及时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侦查力量,制定侦查方案,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种证据; 2、客观全面原则。指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它并如实反映它。全面地调查了解和反映案件的情况,不能仅仅根据案件的某个情节或部分材料就下结论。 3、深入细致原则; 4、依靠群众原则; 5、程序法制原则; 6、保守秘密原则; 7、比例原则,是侦查权在侵犯公民权利时,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选择侵害公民权利最小的方式。 刑事侦查的措施如下: 1、调查措施。如现场勘查、检验、侦查实验、调查访问、辨认、讯问、询问、通报等; 2、追缉措施。如追踪、堵截、搜索、守候、通缉等; 3、强制措施。如拘传、拘留、逮捕、搜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