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习期算试用期吗 |
释义 | 实习期不算试用期。 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如下: 1、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增强实际运用能力,属课堂教学的延伸。只涉及在校学生。所以实习期内与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违反法律规定。实习期是针对在校学生的; 2、试用期,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进行相互了解、考察和选择而在合同中所约定的一定的期限。 试用期的时间规定: 1、如果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期限超出该范围的,则超出部分无效,一个月到期后劳动者如果符合考核条件的,单位就需要及时为其办理转正手续; 2、试用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订立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间劳动者有突出表现的可以申请提前转正,试用期限超过法定长度可以主张按照正式工的工资发放薪酬的权利;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在试用期中,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实习期间学生与实习单位并无劳动关系,不算试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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