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户口在岳父家离婚不想离开现居住地怎么办?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由此可见,离婚是户口迁出的理由之一,但是法律也并没有规定离婚必须要迁出户口。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依然可以继续留在同一户口本上。 其次,您可以分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本上,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 另外,户口与现实居住地点没有直接关系,即便您的户口在岳父家,岳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仍然有权让您搬出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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