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民警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
释义 | 一是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腐败问题比较严重。有的公安机关和民警利用职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徇私枉法。少数民警为谋取私利,参与或变相参与经营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甚至参与走私、护私和贩毒活动。 二是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等问题屡禁不止。这类问题大多发生在执法办案和公安行政管理过程中,特别是在缉私、缉毒、车辆管理、出入境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等部门相对比较突出。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受利益驱动,利用执法权力搞“创收”,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一些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非法插手经济纠纷,甚至非法扣押、拘禁人质,利用执法权力替人追款讨债。个别民警利用“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放纵犯罪嫌疑人,甚至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内外勾结,共同犯罪。 三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淡化、特权思想严重的问题在部分民警中比较突出。一些民警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和生命财产安全,对群众报案求助等正当要求拖拉推诿,小事拖大,易事拖难,给人民群众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甚至导致严重后果。少数民警特别是基层科所队的民警特权思想严重,在执法办案和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中,不是文明执法而是动辄以管人者自居,对群众态度冷、硬、横,作风粗暴,耍特权,摆威风,甚至吃拿卡要,故意刁难、打骂群众,严重败坏了警民关系。这类问题在整个公安队伍存在的问题中所占比例最大,也是人民群众反映最为普遍的问题。 四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相对比较突出。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一些领导干部经受不住金钱、美色等诱惑,滥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四)身体健康;(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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