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部门是信息共享的组织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部门职责: 1、负责科技信息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科信委的会务工作,督办科信委决定的事项,落实决策部署; 2、编制科技信息化规划和年度科技信息化项目计划,审定相关技术标准; 3、负责科技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立项审核、项目论证和项目验收工作; 4、负责指导、检查、督促科技信息化项目建设及实施情况,对已建成的科技信息化项目进行效益评估; 5、指导、督促建设部门开展项目建设,跟踪掌握项目建设进度,组织开展项目评估、验收和建档工作; 6、协调警保、指挥中心、纪检监察、法制等部门,履行项目管理职责。 7、负责专家库建设、管理工作。 8、承办科信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信息共享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公安机关信息共享,是指通过信息资源服务平台等综合性信息平台,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同时对公安信息实现不同层级、不同地区公安机关和公安机关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共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