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和担保权人同意时,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约定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债权人和担保权人同意,双方可以解除担保合同。根据《民法典》第681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而订立的,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根据第562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权人可以在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该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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