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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家属楼拆迁后如何补偿
释义
    家属院房屋拆迁赔偿问题主旨:家属院房屋拆迁赔偿根据地区政策确定,包括房屋所有权的补偿和其他补偿,未过户的可向产权人索赔,无房产证可能不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人应给予被征收人房屋价值、搬迁、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并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
    法律分析
    一、关于家属院房屋拆迁的赔偿问题,具体金额会根据不同地区的拆迁或征地政策来进行确定。拆迁补偿的标准因地区而异,具体金额会依据当地政策进行规定。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关于房子的拆迁赔偿,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
    1、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
    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该房屋没有取房产证。
    如果未取得房产证的。可能就涉及违建不给予补偿。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结语
    根据不同地区的拆迁或征地政策,家属院房屋拆迁的赔偿问题的具体金额会有所不同。拆迁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具体金额会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对于房屋拆迁补偿,需要根据房产证是否过户来确定赔偿款支付对象。若房产证未过户,补偿款应支付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被征收人还可以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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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8:4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