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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儿子和儿媳分居半年,他们没办理结婚证,未给孩子抚养费用和关注,爷爷奶奶可以告他们吗?
释义
    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父母,要求其履行抚养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父母对孩子享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即使儿子与儿媳未办理结婚证,孩子属于其非婚生子,孩子同样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对于儿子和儿媳,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故其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双方之间不互不享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若其双方现在感情破裂,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的,那么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孩子的抚养事宜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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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