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可以委托代理人去谈。如果不配合执行的,法院会查封冻结财产,然后列为失信人员限制高消费人员,还可能被司法拘留。 执行约谈,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在执行之前预先告之当事人,也就是再给当事人一个履行法院判决的最后机会,二是告诉当事人执行的有关内容,完成强制执行所应有的法律程序。 一、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对话要求: 1、法律性。执行法官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应该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体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2、合理性。这是打动被执行人的关键。执行法官应当在合法的前提下,注意合乎情理,符合当地的条件和惯例,维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3、通俗性。执行法官的执行语言应该既准确又易于理解。当与被执行人交谈时,法律的原意应该尽可能用通俗的语言表达,以便被执行人听到后会立即产生共鸣。 总之,让你去谈话,也是为了了解案情,你有什么冤屈有什么异议都可以在谈话过程中说给法官听,顺便报告一下你的个人财产情况,法官会组织申请执行人和你一起协商债务如何履行,如果你们能达成和解协议就更好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