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的和本金能计算复利吗 |
释义 | 民间借贷不可以计算复利。计算复利的,复利部分无效。法律规定,前期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一、合同中同时约定了利息和违约金应如何处理 对于民间借贷合同中既约定了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形,处理方案是: 1、违约金的调整标准是利息或罚息与违约金两项相加之和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保护; 2、约定的利息或罚息本身就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不必要考虑违约金的调整,直接驳回违约金的诉请即可; 3、利息或罚息与违约金两项相加之和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应当均予以支持。 二、正确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方式有哪些 正确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方式如下: 1、处理纠纷,提供证据很重要。人民法院审查贷款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没有书面借据或者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或者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支持自己的主张; 2、私人贷款的利率有四倍的限制,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超过这一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得依法保护。借款人对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上述规定计算利息; 3、贷款人不得谋取高利,贷款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以获得高利润。如果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以计算复利,则只返还本金。 三、利息一般不能超过多少? 利息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且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利息,但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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