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交满10年后辞职社保怎么办 |
释义 | 办理完离职手续,沟通确认单位已经在社保系统中进行社保减员,并且社保经办机构已经审核确认。 新工作在异地,需要准备社保转移资料,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医疗报销缴费凭证各一份。去社保交纳区域社保办打印即可,有些地方实现了社保服务终端打印、社保网站个人账户打印。具体可以打12333咨询一下。 办理社保转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证明去缴纳地办理社保转移,填写社保转移单据。若本人不方便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需要具体办理人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原件。 转移成功。办理完转移手续之后,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可以转移成功,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办理人。 费比例,和一般账户的缴费账户的是没有区别的。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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