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警能转公安警察,只要单位能接收,人事方面调动绝对是没问题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接受所在人民法院院长和上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领导,接受所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管理。司法警察实行的是依法实行警衔制度,司法警察是由人民法院设立的,司法警察能不能转到公安系统是没有明文规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实行警衔制度。人民法院授予警衔的人员应当使用国家专项编制,具有司法警察职务,并履行司法警察职责;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编制、建制,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局,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总队,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支队,基层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大队;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接受所在人民法院院长和上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领导,接受所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