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未规定投资风格与投资产品的相关性。投资者需根据产品特性选择合适的风格。 法律依据: 1.《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六条,投资基金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 2.《信托法》第二十四条,信托财产应当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用于特定目的。 3.《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股东的要求确定股份回购的方式、期限、价格和数量。 投资者应根据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和投资风格。例如,稳健型投资者可选择优先股、债券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成长型投资者可选择股票、基金等资产增值类投资产品。但需注意产品特性和风险收益特点,避免盲目跟风或过度冒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