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①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房主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房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如果房主想要将自己的经济适用房出售,那么房屋的单价不能高于购买时的单价,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无论什么情况下,购房者想要购买经济适用房都要做好资金规划,别忘了经济适用房除了购买条件,出售也是要满足出售条件的。另外,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税费收取情况一定要弄清楚,以免到时出现资金准备不充足的尴尬情况。 一、经济法特殊情形 经济适用房区别于一般房屋交易主要是经济适用房存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形: 第一种: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契税、印花税外,一般不需要再缴纳土地出让金。 第二种: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综合地价款且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二、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五种情况 购房者应该明确自己是否存在以下五种情况,如果出现以下五种情况是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1、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购房者;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的购房者;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的购房者; 4、离婚前已经享受过政府的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购房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