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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购经济适用房需要注意什么,哪些要注意,哪些不要
释义
    1、租售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
    2、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则不受限制。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一、出让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能否买卖
    限价房买卖限价房从本质来说还是商品房,是可以进行上市交易的。如果已经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并且放弃购买资格,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限价商品房自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
    二、购房优惠政策有哪些
    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是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享受契税利率下调到百分之一,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零点七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百分之二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零点二七个百分点,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个人不负担营业税,免收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以及买卖存量房的住房转让手续费。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心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是来源于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的、都属于首次购房,都可以依法享受到国家首次购房优惠政策。而对于首次购房信息的查询,必须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提供本人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本人不能亲自查询,可以交由委托人全权代理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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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8: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