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证丢失怎么办理房产证 |
释义 | 房产证丢失了及时补办。流程如下: 1、备件申请: (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形式申报产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内容; (2)提供营业证(租簿或户口簿); (3)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书面材料; (4)凭身份证明,带好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柜台来办理。 2、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开具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核对。 3、登报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核对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该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5、登记审查核准: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6、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产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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