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猝死险的拒赔理由中是否包括既往肝病? |
释义 | 法律分析:猝死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产品,对于被保险人突然死亡的情况可以进行理赔。但是,保险公司在拒绝理赔时可能会以既往肝病等疾病为由进行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示。” 2.《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保险人以虚假的理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或者以不合理的条件折价给付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未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拒绝理赔时必须明确说明理由,并经过合法合理的审慎判断。如有虚假理由或不合理条件导致拒赔,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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