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河南公积金怎么提取
释义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及办理程序。职工符合条件时可提供相关材料到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可在购房、离休、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贷款、房租超支等情况下提取公积金。同时,根据规定,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时则纳入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办理场所: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大厅的窗口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三、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河南公积金提取手续
    办理河南公积金提取手续需要以下步骤:首先,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公积金账户信息、提取原因证明等。然后,前往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网上办理平台,填写提取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接下来,等待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您的申请,一般会在一定时间内给出审核结果。如果审核通过,您可以选择提取方式,如一次性提取或分期提取。最后,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领取提取金额或将其划入指定账户。请注意,不同的提取原因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查阅相关规定。办理时请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以免延误办理进程。
    结语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住房储金,适用于各类单位和职工。在河南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前往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大厅办理,提供相关申请表和身份证明等材料。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离休、退休、偿还贷款等情况。办理提取手续时,请确保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以免延误办理进程。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查阅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17: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