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矽肺患者家属的待遇问题 |
释义 | 工伤保险基金向因工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提供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比例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0%。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得超过职工生前工资。 法律分析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拓展延伸 矽肺患者家属权益保障的挑战 矽肺患者家属的权益保障面临着诸多挑战。首先,由于矽肺疾病的特殊性质,家属往往需要承担长期照顾病患的责任,这给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其次,家属在协调医疗资源、寻求合理的治疗方案等方面也面临困难,因为矽肺疾病的认定和赔偿程序复杂且耗时。此外,家属在维护病患合法权益时也可能遭遇到雇主或保险公司的不公平对待。为应对这些挑战,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提供家属的法律援助服务,加强对矽肺疾病的宣传和预防工作,以保障矽肺患者家属的权益和福祉。 结语 职工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比例发放,不超过职工生前工资。矽肺患者家属需面对照顾压力、医疗协调困难和维权问题。加强法律法规完善和执行、提供法律援助、宣传预防工作,保障矽肺患者家属权益和福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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