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2、其他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80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法律依据: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