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驻马店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 |
释义 | 一、驻马店民政局涉澳结婚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驻马店民政局涉澳结婚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9、澳门居民应当提交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经澳门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驻马店民政局涉澳结婚办理材料 1.澳门居民经澳门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声明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居民户口簿 4.澳门居民身份证 5.照片 6.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四、驻马店民政局涉澳结婚办理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涉外涉华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民事〔2003〕22号) 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华侨在我省办理婚姻登记的机构设在河南省民政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