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夜间开车通过坡路时,要交替使用远近光灯(先打开近光灯,再打开远光灯),并且不下于两次。 夜间行驶,能见度低,尤其要注意自身安全和行人安全,在道路上正常行驶时,要打开远光灯,开阔视野,随时观察周围路况。 汽车灯光操作办法: 1、将左边灯光控制开关向前拧一档为小灯,也称为示廊灯,在即将天黑时打开一是可以显示出车宽,二是显示仪表盘,便于操作。 2、向拧两下为近光灯,主要作用是用于夜间城市行驶。 3、将灯光控制杆向前推一下,为远光灯,为夜间城市以外道路行驶使用,当前方对向有车辆驶来时,应在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防止灯光炫着对方的眼而发生事故。 4、将灯光控制杆向前上抬一下,为右转向灯,向左下推一下为左转向灯,用于变换方向用,当车头转正时会自动回位。 5、近远洒灯的配合使用即将灯光控制杆向后上拉(拉后迅速松开),可以变换近远光灯,主要有两个用途。一是夜间在城市以外行驶提醒对方来车,注意按道行驶,不要占道;二是超车时提醒前面的车辆自己准备超车,前面的车辆会给你让车(夜间一般不鸣喇叭),进入弯道时用于提醒弯道对面的车辆,有车即将转弯。白天行驶时,对面如果有车占道行驶时,也可以用近远光灯提醒对方占道行驶危险。 6、在仪表盘与副驾驶台的中间,有两个灯光控制开关。一个是雾灯,用于雾天行驶时用。另一个是危险信号灯,开启时,四个转向灯同时闪烁,用于进入危险地段或特殊天气行驶不便时使用,用于提醒对方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超车。有时车队上路都会开启这个灯。 综上所述,行驶时,一定要与前后车辆保持足够的距离,确保遇到前方车辆紧急刹车时,有足够反应时间。在非必要情况下,也不要超车。夜间光线不好,人也容易疲劳,最多连续开车4小时后,就要找地方停下休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