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临时身份证又找到身份证了 |
释义 | 办理了临时身份证原来的身份证也还可以用。但是办理临时身份证是需要在办理正式的身份证的基础上的,所以你要办临时身份证就需要办理正式的身份证。当正式的身份证办理下来后,之前的最好就不要用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具体程序是: 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新身份证还没有办理完毕,找到原来的身份证,可以到公安机关报告已经找到,停止办理。上交临时身份证。但是如果新身份证已经办理完毕,旧证作废上交公安机关。 根据个人意愿,只要原来证件还处在有效期限,都是可以使用的,办理的临时证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应,有效期限3个月,如果继续办理新证件,原来的身份证件是需要上交的。 1、临时身份证不能单独办理,只有在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身份证时,可以同时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为3个月,工本费为10元,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与身份证具有同等效力。 2、规定是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部分地区(一般是发达地区)可以当即领取。 法律依据: 《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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