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做指纹鉴定吗?只看几个人动过 |
释义 | 指纹鉴定要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到不同机构做。指纹是人的一个活的身份证,如果当事人是民事纠纷需要做指纹鉴定作为证据提交的,可以申请管辖法院去委托相应的司法鉴定机关去做。但如果当事人是刑事案件的,不需要当事人主动申请去做指纹鉴定,公安机关的法医或者鉴定机关会主动采集指纹做鉴定指证犯罪嫌疑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刑事技术鉴定规则》第七条刑事技术部门,只承担办案单位有关犯罪案件的鉴定任务。受理鉴定的手续是:(一)查验委托公函;(二)听取送检人介绍案件情况和鉴定要求;(三)查验检材有无鉴定条件,核对其名称、数量;(四)查验样本的来源和收集方法,是否具备比对条件。根据查验情况,确定是否接受委托,或修改鉴定要求,或补送材料。接受委托的,由送检人填写 对方轻伤现在让我过去,几个月后才去做伤情鉴定这个可以让他重新做吗? 轻伤鉴定出来可以提出复议,一般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一般不超过15天就会出结果。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通知》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一次做伤情鉴定不合适,要求重新做伤情鉴定可以吗? 伤残鉴定可以重新要求鉴定。1、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在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之前,为准确计算应该得到赔偿的数额,往往会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但是到了诉讼阶段以后,肇事方往往以属于受害人单方面委托的鉴定结论无效为由进行抗辩;2、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肇事方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并且交纳鉴定费用的,没有特殊情况,法院都会准许。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如下:1、入院记录;2、出院记录;3、出院小结;4、病历本;5、疾病诊断证明书;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及诊断报告;7、如果是交通事故摔伤的需携带交通事故认定书;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9、伤残鉴定委托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处骨折现在可以做法医鉴定吗? 法律分析:骨折可以做司法鉴定。如果案件当事人骨折并涉及案件性质、进展等关键的,那么自然要进行司法鉴定。如只是普通人遭遇健康损失,则没必要进行鉴定了。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在高空坠物验身可以验出指纹吗? 可以进行指纹验证工作。指纹识别对于指纹的样本要求比较高,一般必须要未经污染的完整指纹。 而高空坠物案件中,基本坠落的物品都已经破碎再加上导致受害人受伤流血、其他前来施救来回经过现场都会污染指纹,几乎没办法办证鉴定结果。 现在被打骨折住院做伤情鉴定可以做吗? 伤情鉴定可以去医院鉴定或者由法医检查取证。1.通过法医公对公调查取证或有医院相关检查和医嘱证据,颅脑受到物理撞击,伤情症状危及生命应按重伤标准治疗,也可根据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犯罪情节,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大脑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的恢复程度。2.伤情鉴定应在重要的节点内进行,例如在入院期间、或是在重症、昏迷期间,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状况,拟订确认伤情等级。3.通过医疗跟踪、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劳动鉴定程序如下: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法律依据:《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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