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留房产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老人留下的房子,可以通过继承办理房产过户。具体步骤包括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办理继承权公证,最后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分析 老人留下的房子,可以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 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 3、最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拓展延伸 遗产继承中的房产分割与继承权利 在遗产继承中,房产的分割与继承权利是一个重要的议题。根据法律规定,当有遗留房产需要分割时,首先要确定房产的归属权。通常,根据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确定各个继承人的份额。然后,可以通过协商、协议或者法院的介入来进行房产的分割。这可能涉及到房产评估、协商分割方案、公证等程序。同时,继承人也应了解自己的继承权利,包括享有房产的使用权、转让权等。继承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法律规定,选择保留、出售或转让自己的继承份额。综上所述,遗产继承中的房产分割与继承权利需要遵循法律程序,继承人应了解自己的权利,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分割问题。 结语 遗产继承涉及房产分割与继承权利,需遵循法律程序。继承人应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公证继承权并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分割应根据遗嘱或法定继承确定份额,可通过协商或法院介入解决。继承人享有使用权、转让权等,可根据需求选择保留、出售或转让继承份额。综上所述,遵循法律程序并了解权利,解决房产分割与继承权利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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