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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权处分行为是什么意思
释义
    无权处分行为是指行为人未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擅自将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受让人善意取得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一、什么是善意取得的5个构成要件
    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下列成立条件:
    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
    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二、无权处分是效力待定还是有效
    依法成立的无权处分合同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三、无权处分合同效力问题
    在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之前,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按照效力未定法律行为的一般理论,权利人拒绝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确定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该无权处分合同自始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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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7:3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