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
释义 | 提取标准如下: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超额累退,应当比照个税的计算方式计算应该就可以了.比如营业收入为1200万,其中1000万按照3%提取,剩余200万按照1.5%提取,然后相加就可以了.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20条第2款,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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