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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当地工作,但公司强制购买外国保险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可以的。只要你在异地有工作或者是你的公司位于异地,都可以为你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的。也就是说,想要在异地买保险,需要与该地具有一定的关系,如果你与该地的公司、企业具有劳动关系,是可以在该地缴纳相应的保险的,具体问题可以咨询你想要缴纳保险所在地劳动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公司工伤保险怎么购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企业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包括以下内容:1、缴费单位在申报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报申报表和有关材料。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3、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公司怎么购买工伤保险
    公司购买工伤保险的流程:1、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基本情况表;2、职工原始工资发放明细表;3、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减少报告表;4、参保职工工资收入月报表;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程序:每月10日至月底申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总额,参保单位须按月申报缴费。缴费基数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至300%核定。
    在公司工作两年不交保险,没有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一年的时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养老保险必须强制购买吗
    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强制要求企事业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实行强制办理养老保险的单位由《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包括“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对于这些单位而言,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是强制办理的,否则就要依照法律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对于在这些企业工作的职工而言,他们也有义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缴纳自己应当承担的那部分养老保险费。
    在企事业单位工作20年,单位只有5年没有购买养老保险
    公司没有给劳动者购买养老保险,属于侵犯劳动者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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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3: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