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公正需要公证费吗 |
释义 |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房产案件,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的 公证费收取标准如下: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 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标的额2O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 20001元至500OO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证明用于职工公积金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00元; 4、证明用于组合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50元; 5、证明非财产性民事协议如赡养协议、扶养协议、变更抚养权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6、证明计划生育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7、证明知青子女回沪委托监护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8、证明资助出国留学协议等每件收费200元; 9、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婚前财产约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 10、证明民间借款、还款协议、合同每件收费4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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