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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毒品犯罪案件的管辖
释义
    法律分析:
    毒品犯罪案件的管辖以地域管辖为主,实行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其中犯罪地主要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毒品藏匿地等,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常住地、户籍所在地、临时居住地。《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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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0:5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