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吵架一方动手,警方怎么处理? |
释义 | 两人发生口角,争执一方动手打人,这是违法的。受害的人方可以向机关报案。要求追究相关责任。 殴打他人的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特殊情况下双方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了,具体双方责任大小是需要法院综合全案来确定的。 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一般互殴行为,在没有造成大的伤害情况下,先动手的人可能承担的责任大一些。但造成伤害结果的,就会按伤害结果来进行处罚,先动手挑起事端的行为只是法官酌情考虑的一个情节。 和别人发生争执的解决办法: 不要搭理对方。与人发生争执的时候,有时候冷处理是最好的方法。任对方声嘶力竭,喊破喉咙都不要去理会对方,避而不见,充耳不闻,不关心,不关注,不留意,自然就冷了。 想想谁的问题,双方肯定都是有错的。同样,这样的方法,可以让自己平静下来,因为人往往是因为对自己的无能感到愤怒,将责任分摊以后,就不会觉得全是自己的错。 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可以报警处理。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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