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武汉通学生卡优惠政策: 1、持武汉通中小学生卡可享地铁7折,公交8折的优惠政策; 2、武汉通学生卡分小学生卡和中学生卡(含中职、高中);小学生卡:有效期为小学毕业的当年12月31日;小学毕业后进入中学阶段,需重新申办新卡。中学生卡:有效期为中学毕业的当年7月31日,到有效期后卡片自动作废。(初中毕业后,中学生卡有效期自动顺延三年,进入高中不需要换卡。) 换乘优惠实施范围此次换乘优惠范围为配备有“武汉通”刷卡设备的中心城区公交线路(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轮渡客运航线、新城区至中心城区的跨区公交线路;不含新城区区内公交线路。换乘优惠方式全天公交运营时段内,采用“武汉通”卡刷卡乘车的乘客,在执行现刷卡乘车折扣基础上,可在90分钟内享受三次优惠换乘。换乘优惠实施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三种公共交通换乘政策方案均可优惠3次。从减免额度上看,常规公交、有轨电车、BRT、轮渡4种方式之间换乘,在原票价基础上分别予以5折、4折、7折折扣优惠。而常规公交、有轨电车、BRT、轮渡4种方式与地铁之间换乘则可再刷卡票价基础上减免1元/人次、0.8元/人次、最高2元/人次。 法律依据: 《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事业单位提供经营性服务,公交、供水、供气、供电、铁路、邮电、交通等公用性服务的行业或具有行业垄断性质的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服务,推广使用IC卡所需费用,通过对用户的服务价格补偿,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费用。为控制发行费用,对不单独收费的IC卡,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向用户收取押金,押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不单独收费的IC卡,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可按照工本费向用户收取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应用范围和价格管理权限,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应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