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新组建家庭后,如何为子女更改姓氏? |
释义 | 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无权单独更改孩子的姓名,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即使已经更改,对方也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姓名。离婚后孩子改名需要双方同意,并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办理,包括与生父协商并取得书面同意,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手续。如果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和更名方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想要更改孩子的姓名,需要到当地派出所的户籍科申请,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如果父母离婚,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更改孩子的姓名。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想要更改孩子的姓名,必须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一、离婚后男方不同意给孩子改姓女方可以私自改吗 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更改孩子的姓氏,但需要父母协商一致。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即抚养孩子一方无权单独更改孩子姓氏,即使已更改,对方也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姓名 二、离婚孩子改名是否需要双方同意 离婚孩子改名需要双方同意。 一般情况下,子女更改姓名,通常需要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离婚之后,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另一方同意之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改名。 具体步骤如下: 1、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2、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可知,更改孩子的姓名需要经过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无权单独更改孩子的姓名,但需要得到另一方的同意。离婚孩子改名需要双方同意,具体可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第一款: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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