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视情况而定: 1、,羁押期间家人死亡能回家探望。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2、但是要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判处无期徒刑的任何条件下不允许。判处有期徒刑符合条件的可以离监探亲。 根据相关规定,必要条件下服刑人员是可以回家的,对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罪犯,可以特许其离监回家看望或处理: 1、剩余刑期10年以下,改造表现较好的; 2、配偶、直系亲属或监护人病危、死亡,或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本人回去处理的; 3、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危或死亡证明,及当地村民委员会和派出所签署的意见; 4、特许离监的去处在监狱所在的省行政区域范围内。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五十七条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 (一)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伏法表现的; (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 (四)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 (五)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 (六)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监狱可以根据情况准其离监探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