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 |
释义 | 当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时,家庭的全部共有财产就有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为死者的遗产。在家庭成员中除夫妻之外还有子女的,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用品,通过创作获得报酬或奖励物品以及通过接受赠与、遗赠和继承等方式所获得的财产在父母死亡时,应将这部分财产也分立出来,剩余家庭财产的二分之一为死者的遗产。 当子女直接参与了家庭共有财产积累的,应从共同共有的家庭财产中将直接参与家庭共有财产积累的子女应得的份额划分出来,剩余家庭财产的二分之一为死者遗产。 一、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什么方式处理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处理: 1、折价,是指将遗产实物通过变卖等方式折为现款由各继承人按应继份额分配现款; 2、适当补偿,是指将遗产由最需要遗产的一名继承人继承,对其他继承人的损失; 3、共有,是指对遗产中各继承人均坚持继承则不分割遗产由各继承人共同继承,按各自应继份额对该物享有同比例的所有权。 处理遗产需要遵循的原则有: 1、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2、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如果要接受或放弃遗产的,应该作出相应的意思表示; 3、夫妻之间共有财产或者家庭共有财产在分割时需要分出其他人的财产,只能对被继承人个人财产部分进行分割; 4、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5、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意外死亡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意外死亡财产的分割,应当先将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分出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