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情形设立的信托是公益信托 |
释义 | 公益信托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目的而设立的,包括救济贫困、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环境保护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公益信托的设立和受托人的确定须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以公益信托名义活动。公益信托的财产及收益不得用于非公益目的,应设立信托监察人以监督信托活动。 法律分析 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 (一)救济贫困; (二)救助灾民; (三)扶助残疾人; (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 (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 (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相关知识点 第六十一条国家鼓励发展公益信托。 第六十二条公益信托的设立和确定其受托人,应当经有关公益事业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 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批准,不得以公益信托的名义进行活动。 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对于公益信托活动应当给予支持。 第六十三条公益信托的信托财产及其收益,不得用于非公益目的。 第六十四条公益信托应当设置信托监察人。 信托监察人由信托文件规定。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指定。 拓展延伸 公益信托的设立条件及相关规定 公益信托的设立条件及相关规定是指在设立公益信托时需要满足的一系列条件和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公益信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首先,信托财产必须具备公益性质,用于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其次,设立公益信托需要明确受益人的身份和受益范围,确保信托财产的合理运用和受益人的权益保护。此外,公益信托的设立还需要遵守法律程序,包括申请设立、审批、登记等环节。此外,公益信托的运作也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包括财产管理、受益人权益保护、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规定。总之,公益信托的设立条件及相关规定旨在确保公益信托的合法性、透明性和有效性,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结语 公益信托是为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而设立的,包括救助贫困、灾民、残疾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医疗卫生事业,环境保护事业等。设立公益信托需要经过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批准,并且信托财产及其收益必须用于公益目的。公益信托的设立条件和运作规定旨在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受托人采取信托机构形式从事信托活动,其组织和管理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调整信托关系,规范信托行为,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信托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四章 信托当事人 第二节 受托人 第二十四条 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托人的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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