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胎儿出生就是死体的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没有继承权。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出生为死体的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来继承该份额。 一、对于未出世的胎儿谁享有赔偿请求权?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不享有赔偿请求权。但是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如果他人侵犯了此项权利,则胎儿的母亲可以在胎儿出生后代为行使赔偿请求权。 二、死人的财产有继承权吗 死人没有财产继承权。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继承人死亡,其继承权依法不存在,所以不能再继承遗产。但是继承人死亡的,遗产还可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胎儿能否获得交通事故抚养费赔偿 我国对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采用的是出生说,即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所以,胎儿在未出生前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为此,对于尚未出生的胎儿不应赔偿未来的抚养费。或者等胎儿出生后另行主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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