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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儿户口在父亲名下,父亲房子拆迁,女儿能打官司分拆迁款吗?
释义
    这些年,拆迁款只分给儿子不分给外嫁女儿的现象比比皆是。女儿的户口是否能分得拆迁款通常要根据具体地区的拆迁政策来确定。但通常情况下,要解决两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房屋所有权归属。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房屋补偿款属于被征收人,即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说,其实从法律角度看,补偿款应该分给谁,是非常明确的。但现实是复杂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也要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针对尚未进行登记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尽早进行不动产登记,以避免将来因无法确权导致的纠纷。
    要解决第二个问题,法律上,男女平等,虽然这和农村的习俗相悖,但一旦上了法庭,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法官一定会支持外嫁女儿的合法诉求。另外经过加固维修的房子。这种房子,即便有明确的房屋所有权人,但对房屋的加固维修出过钱出过力的人,往往也会要求分钱。加之各地拆迁补偿标准不一,如果在补偿标准里面积比“人头”更重要,则更会激化分配矛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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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5: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