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再婚户口本上显示二婚吗 |
释义 | 户口本不会显示二婚,离婚后再婚,如果办理了户口本信息更正,户口本上显示已婚。但户籍管理系统不会自动生成,需要当事人自己申报。 户口本信息婚姻状况的填写根据本人的情况,已结婚的填“有配偶”,结婚后配偶死亡的填“丧偶”,结婚后离婚的填“离婚”,离婚后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婚姻状况一般分为未婚、已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类。离婚后再婚,又离婚,即使再再婚而再再离婚,在户口本上也只是显示“离婚”或“再婚”。不可能给你填上“二婚”“三婚”或“二次离婚”“三次离婚”的。 一、结过婚有记录吗 结过婚有记录。结婚时,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应该改为:已婚。离婚后改为:离异。离婚必须要去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是通过法院的判决离婚,所以如果离婚后再婚的,那么会有记录。本人的户口簿或者是本人在民政局的登记上面都会有记录。所以说是不可能隐瞒的,更是无法消除的。离婚后肯定是有记录的。在婚姻部门会有登记,在档案馆里会留存档案资料。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离婚判决书会永久保存。 二、新规定离婚几次不允许再婚 离婚几次都没有不允许再婚的说法。无论离了多少次婚,其均有选择再次结婚权利。一方存在多次婚姻情况的,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会显示其存在多次婚姻,而只会显示未婚或者已婚来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因此我国法律充分保护男女双方的结婚自由。根据规定,办理离婚再结婚的内地居民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三类材料才能办理再结婚的登记,具体包括: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再婚的一方还需携带离婚证或者由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或离婚证明书。 所以,如果再婚的一方之前就是协议离婚,那么在办理再婚手续的时候要是没有携带离婚证,就不能办理再结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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