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象竞合犯是什么 |
释义 | 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基于数个不同的具体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异种罪名的情况。例如行为人甲欲杀死某乙,开枪后不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轻伤,就属于想象竞合犯。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想象竞合犯,但这一概念在刑法理论上一直是被承认的,并为司法实践所普遍接受。 (1)概念:一行为同时触犯了数个罪名 (2)特征: ①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 ②“同时”触犯了数个罪名。 (3)类型: ①行为人在实施一个盗窃行为的同时触犯了其他罪名,往往是使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同时触犯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 ②一个暴力行为构成多罪。典型的是妨害公务。使用暴力妨害公务,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同时触犯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③非法经营罪同时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 非法经营罪中有一个行为是非法买卖专卖品,其中常见的是没有专卖许可,而买卖烟草的行为,该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如果买卖的烟草不合格,又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销售的烟草是冒牌的,可能触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果有非法买卖许可证批文和有关的经营许可证,进出口批文等,同时又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 (4)处理原则:从一重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①相对来说: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的量刑最重;盗窃罪次之;再次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但还要考虑案件事实的差异,不能一概而论。 ②实施妨害公务行为致人身伤害的问题。致人轻伤的,按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③以非法经营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来说,一般情况下是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更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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