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2、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收入证明。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提供收入情况的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 2、住房情况证明。单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留复印件)。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证明(单身人士除外); 6、属于残疾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二年度人均可支配牧入80%以下,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以下,具体标准由市房管部门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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