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在带班区长和班组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区头面的放炮工作。 二、必须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熟悉并掌握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安全规定,持证上岗。 三、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做炮头、装药、联线,按爆破说明书进行放炮,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坚持做到十不装药和十不放炮,并坚持使用好水炮泥。 四、当班的炸药和雷管要单独存放,不得混放,严格执行我矿《火工品管理若干规定》,剩余的炸药雷管及时回交炸药库,严禁乱埋乱放或私带上井。 五、放炮钥匙必须由放炮员本人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六、放炮母线的长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不能有明接头,不能与动力线、金属支架等接触,应随用随挂。 七、放炮前要设好警戒,发出放炮信号。 八、处理拒爆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二条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