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每年当地招生考试院的相关文件决定 法律依据: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21年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本人符合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户籍在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并已在户籍所在县参加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 此外,同时符合上述(一)和(二)两项条件,且高中阶段连续3年学籍在民族中学(宁德市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允许其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