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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工期怎么计算?
释义
    法律分析:
    合同工期的计算为:
    1、工程以被竣工验收的,竣工日期是验收合格之日;
    2、已提交验收报告但被拖延验收的,竣工日期是提交报告之日;
    3、未验收但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则是建设工程被转移占有之日。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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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5: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