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函可以以电子版发出。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电子律师函通过互联网技术,将纸质律师函以电子形式生成,并经互联网、短信、邮箱等有效方式送达,通过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和用户签名的CA证书,保证其生成、送达均具有法律效力。实践中,律师函属于较正式的公文,一般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达,以邮寄单作为证据,建议不要使用电子邮件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并符合法律咨询规则和法律文书体例、格式的要求。 |